各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成立“医学院教授委员会”。现将委员聘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审议学院发展、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规划;审议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事项;审议学院资源配置原则等资源调配重要事项;向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促进学科发展专业建设等方面的议题;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提请审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应聘要求:
教授委员会委员应有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宽广的学术胸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学院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热心参与公益服务;申请任职者年龄不超过57周岁;现未担任校、院领导职务。
三、应聘程序:
由个人提出申请、系部组织推荐、报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四、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积极做好相关推荐组织工作,并在9月26日前完成个人自荐和系部推荐工作,将个人申请和推荐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7978804)。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