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机关:
为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学院事务、推动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激励奋发有为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营造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学院氛围,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年度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现就2013年度“年度贡献奖”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选范围:学院内设各机构及其所属部门;全院教职工;
2、申报条件:参见《扬州大学医学院“年度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
3、申报方式:个人申报、系或部门推荐;
4、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5日。
医学院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