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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学院辅导员值班制度》的通知

 

 

 

 

 

医学院201410号

 

 

关于印发《医学院辅导员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系、院机关,各学生班级:

《医学院辅导员值班制度》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医学院辅导员值班安排表

附件2:医学院辅导员值班记录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4年3月5日

 

  抄送: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印发


 

医学院辅导员值班制度

 

为切实增强我院学生工作“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功能,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用心服务学生”的目标,及时有效解决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好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现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制定辅导员值班制度。

一、值班地点

各系学工办、学生宿舍

二、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7:30-23:00

三、工作职责

1.进行早晚自习以及课堂出勤情况的检查,加强对违反课堂纪律同学的教育引导。

2.积极走访学生寝室(不少于10间),主动关心学生在宿舍中的生活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与学习动态。

3.重点针对存在学业困难、生活困苦、心理困惑、就业困扰的学生,开展深度辅导工作(不少于3人),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在第一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升级、恶化,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情节轻重向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6.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7.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宜。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保通信畅通。特殊情况需经院学工办批准协调。

2. 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责任事故负直接责任。

3.院学工办将会同各系对值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值班情况将作为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附件:

1.医学院辅导员值班安排表

2.医学院辅导员值班记录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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