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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医学院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实验耗材申报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2014-2015-1(秋季)学期实验耗材申报通知

 

各系:

  为保证2014-2015-1(秋季)学期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现将申报实验耗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实验耗材的科学管理和使用,特制定申报实验耗材的原则:

  1、在满足实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防止积压浪费。

  2、只申报与本实验课程教学相关耗材,除此之外的耗材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3、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的实验耗材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4、日用品及办公用品不在本次申报之列,学院将统一采购定期更新及发放。

  二、耗材申报单位为下学期有实验课程的教学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填写所在实验室的实验耗材申请表、实验动物申请表及实验项目统计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各实验室根据所开设实验课及实验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项目内容准备实验材料,并认真核算实际需求,结合实验室库存情况进行填报。所有表格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确认后交所在系分管实验室主任汇总。

  (填写说明:申请的药品类如无特殊要求,分析纯类厂家一律填写“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公司”;申请的试剂盒类产品请参照往年使用厂家填写;医用耗材类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备注栏标注,如无特殊要求一律合并同类项,统一标准购买。)

  三、各系分管实验室的主任负责填写实验耗材申报汇总表及实验动物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件5),并由分管教学及实验室的主任共同对各实验室申报的实验耗材及动物进行审核,其依据为下学期授课任务书、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指导书,根据需要量进行耗材种类及数量的审核。院教学办在各系申报基础上进行复核。

  四、院教学办在本学期末组织实施并完成实验耗材的公开招标工作,招标后实验耗材由各系分管实验室主任负责联系中标单位,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发放到各实验室。

  五、本次申报的是2014-2015-1(秋季)学期一个学期的实验耗材。各系应仔细核对申报计划,如有遗漏,自行负责,不再补报。

  六、实验耗材申报表、实验动物申报表、实验项目统计表、相关申报汇总表由实验室主任、系分管实验室主任签字后于5月21日(周五)下班前报送院教学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yjge@yzu.edu.cn,联系电话:87978833,联系人:葛扬军。

  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学办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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