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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医学院〔201520号

各系、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项目申报对象以本院2013、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为主,2014级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可申报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不超过学院申报项目总数的15%)。

  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项目主持人(限2013级)不得超过2人,每个课题组人数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已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2015.52016.5)。

  二、资助类型

  根据评审结果,资助项目类型分为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重点资助项目、校一般资助项目和校立项不资助项目等,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配套资助。

  三、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个人和集体项目。凡申报个人项目的,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含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报集体项目。鼓励跨专业、学科、年级的团队申报集体项目。

  四、选题范围

  (一)本科生申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

  1. 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 社会调查项目;

  7.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二)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今年学校增设“服务地方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我院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报。

  1. 申报者可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一个题目,也可自选题目。凡按照课题指南选题的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在立项时将会予以优先考虑;

  2. 最终成果主要是研究报告、对策方案、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综合性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0字,专题报告或对策方案字数不少于8000字;

  3. 申报表格和申报流程与一般学生科创基金项目相同,但需在上报的汇总表中予以注明。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 宣传发动;

  2.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仅需提供一份纸质版申报书),并(通过网络申报,网址:http://cxsb.yzu.edu.cn/,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

  3. 学院审核并初评,确定推荐上报项目;

  4. 学校组织评审;

  5. 确定立项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训练项目并公示;

  6. 开展专项培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二)时间安排

  1. 组织选题:即日起-3月31日,完成宣传发动,组织选题;

  2. 项目报送:4月1-414日,各团队完成文本材料报送(仅报送项目申报表1份,需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工作;

  3. 学院评审:4月15-416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填写专家评审意见等工作。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在初评基础上,按学校的“推荐申报国省项目数不超过学院上报项目数的15%,推荐校重点项目数不超过学院上报项目数的25%”的比例推荐上报;

  4. 专项培训:4月16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对项目主持人进行网络填报专项培训工作;

  5. 网络申报: 4月17日,学生在http://cxsb.yzu.edu.cn/进行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418日,指导教师在网络完成推荐意见,账号密码为教务处阅卷工号(与成绩输入的相同);

  6. 学院汇总:4月19-20日,学院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在网上填写专家推荐意见以及汇总工作,上报学校;

  7.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完成网络评审,立项及推荐省级以上项目。

  六、相关说明和要求

  每位学生每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前期立项项目主持人未能按期结题、结题达不到要求或未经批准自行放弃研究者不得再次申报,同样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以研究生(博、硕士生)为申报人或合作者的项目,只能申报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且只能为科技发明制作类、与社会热点问题相关的社科类社会调查研究(报告)类项目。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项目不得申报。不申报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学院,不再进行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

  每个项目(组)应至少聘请1名专业老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者应占一定比例。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结题并帮助学生解决相关问题,指导教师的待遇按校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项目申报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各指导教师要从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领先优势等方面组织选题并加强指导,要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侧重其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侧重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侧重其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文学艺术体育等类项目侧重其创新性与价值性。

  经学院初评的项目将由教务处和校团委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立项数量参照近年学院立项项目结题率。同时,在获准立项的校重点项目中,由教务处遴选、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须为2013级本科生,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立项项目须在毕业前结项)。各类别项目均须按相应规定和要求开展研究与结题工作,省级以上项目的管理与结题由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的管理与结题由校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校团委)负责。

请各项目组认真组织并按期将相关材料(项目申报表)报送至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2号楼105室,联系人:王芬,电话:87978811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yzdxyxytw@163.com,并标明**科创项目申报表),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事宜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姚拥军,电话:87971578

  附件:1. 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

  2. 2015年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服务地方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3. 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15年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服务地方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3: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5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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