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实验室有序规范的运行是实验室安全的基本保障,学校已经出台了《扬州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扬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的管理文件,有效地促进了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根据扬州大学2015年12月30日“关于做好实验室运行管理和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学院各教学及科研实验室需要对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室运行管理和安全工作自查及整改工作,同时各系需组织实验室负责人对所属各实验室进行检查,请各学系将自查结果填写《教学、科研实验室运行及安全工作自查反馈表》,于2016年1月7日前将反馈表交给魏晓云老师。学院将在各学系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并将按照扬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的实验室进行责任追究,以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学系教学、科研实验室运行及安全工作自查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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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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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文件使用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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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易制毒、危险品及化学试剂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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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资产登记、标签粘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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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目介绍、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实验室门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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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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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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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签字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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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系负责人签字 自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