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6﹞14号
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医学院“登云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试行)》的通知
各学系、院机关:
《扬州大学医学院“登云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试行)》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行。
特此通知。
附件:扬州大学医学院“登云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试行)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4月12日
抄送:人事处
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印发
附件:
扬州大学医学院“登云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试行)
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医学院需要汇聚一流师资,培养一流人才。为了加快高层次人才引培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师发展环境和学术提升环境,建设一支以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极具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核心的师资队伍,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强化保障,全面建设“高端人才”特区,倾力打造医科优势特色,在“十三五”期间造就一批视野开阔、结构合理、高端引领、成果突出,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的人才队伍。
选拔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德才兼备、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确保培养对象质量。
二、重点建设项目与内容
实施“领军人才支撑计划”。遴选10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重大科研任务,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并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中青年学者,培养其成为学科领军人才,支持其申报各级高层次人才计划。
实施“拔尖人才成长计划”。遴选20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的青年教师,通过支持和培养,使其尽快进入各级人才计划,成为后备领军人才。
实施“教学名师培养计划”。遴选5名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学生有突出贡献,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的教学骨干,支持其申报各级教学名师计划。
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遴选5名研究方向处于我国科技前沿领域,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凝聚作用的团队带头人,支持其申报各级科技创新团队。
三、申报条件
本支持计划入选对象应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富有创新协作精神,近5年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领军人才支撑计划
校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校特聘教授;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为当然申报人选。其他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等国家级项目2项(含,下同)以上;
2.获省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3);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1)获得者;
3.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大类分区规定,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一区或二区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三区和四区期刊论文4篇以上者(注: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认其排序第一,下同);或者SCI、EI收入论文单篇他引10次以上。
(二)拔尖人才成长计划
校“新世纪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入选者;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1项以上国家级课题负责人或2项以上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为当然申报人选。其他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2.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3);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获得者;
3.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大类分区规定,以第一作者发表在一区或二区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三区和四区期刊论文3篇以上者;或者SCI、EI收入论文单篇他引5次以上。
(三)教学名师培养计划
严谨笃学、关爱学生,坚持教书育人,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校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好。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主持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以上奖励获得者:其中特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2.主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或在北图核心或CSCD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3.获学校“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或学校“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得者;或学校“优秀教学奖”获得者。
(四)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科技创新团队应具有在新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潜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整体学术水平较高,内部凝聚力强,并具备良好的创新研究条件。团队成员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团队人数5-8人。
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等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
2.获省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3);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1)获得者;
3.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大类分区规定,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一区或二区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三区和四区期刊论文4篇以上者;或者SCI、EI收入论文单篇他引10次以上。
四、支持方式
1.学院积极协助入选对象申报各级各项人才支持计划。
2.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学校为入选者提供相应的学术活动经费,其中:“领军人才支撑计划”入选者5万元;“拔尖人才成长计划”入选者3万元;“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入选者2万元;“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入选者8万元。
五、考核目标
1.“领军人才支撑计划”入选者
(1)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主持);
(2)以扬州大学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一区或二区期刊论文3篇以上或三区和四区期刊论文6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单篇SCI、EI他引达到30次以上;
(3)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1);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以上(排名第1);
(4)入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
2.“拔尖人才成长计划”入选者
(1)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
(2)以扬州大学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一区或二区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三区和四区期刊论文5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单篇SCI、EI他引达到10次以上;
(3)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3);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1);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以上(排名第1);
(4)入选校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
3.“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入选者
(1)新增校级重点或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主持);
(2)新增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1);
(3)以扬州大学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北图核心或CSCD核心期刊的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4)入选校级以上教学名师计划。
4.“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入选者
(1)凝炼3-5个特色鲜明的科研学术方向;
(2)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以上;
(3)以扬州大学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一区或二区期刊论文5篇以上或SCI论文总数20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单篇SCI、EI他引达到30次以上;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1);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1);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以上(排名第1);
(5)入选校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
六、遴选程序
1.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项计划类别,不得兼报。已获省级及以上人才(含团队)计划者,不再推荐申报该支持计划。现任院领导不参加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教学名师选拔。
2.个人申报:申请人需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登云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交所在学系。
3.学系审核推荐:各学系审核推荐,报送院综合办公室。
4.申报答辩与专家组评议:学院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申报者进行审核和答辩,并提出审核和答辩意见。拟入选对象名单在学院公示。
5.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确定入选对象。
七、考核管理
1、入选对象支持期限为4年,受资助者填写项目任务书,明确4年的总体目标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列入由学院和入选对象签订的协议书。
2、严格考核制度,实行滚动淘汰制。由学院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入选对象前后两个考核期各为2年。学院对培养人选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检查,两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评估。第一年划拨资助总额的50%,按照中期考核评估结果划拨资助总额50%的后续经费。第一阶段考核期考核合格的入选对象可以进入下一个支持期,考核不合格的,停止支持计划。终期考核的业绩和专家委员会的考核意见在学院公示。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