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医学院〔2016〕17号
各学系: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名,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对部分一级学科带头人调整如下:
聘任龚卫娟为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带头人;
聘任许正新为药学一级学科带头人(代);
聘任龚卫娟为中药学一级学科带头人(代);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
上述一级学科原带头人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26日
抄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
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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