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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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校外居住、研究生延期毕业和新生提前借住学生公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优化宿舍资源配置,现将2016年学生校外居住、研究生延期毕业和新生提前借住学生公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生申请校外居住相关工作

  (一)学生申请走读

  1、本科生申请走读的条件、程序见《扬州大学本科生校外居住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请各系将《扬州大学本科生走读申请表》(见附件2)、《扬州大学本科生走读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的纸质版于6月27日下午5:00前报院2号楼302室,电子版发至xujx@yzu.edu.cn

  3、研究生申请走读的条件、程序可参照《扬州大学本科生校外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请各系将《扬州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表》(见附件4)、《扬州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的纸质版于6月27日下午5:00前报院2号楼302室,电子版发至xujx@yzu.edu.cn 

  (二)学生申请校外租住

  根据《扬州大学本科生校外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严格程序,随时办理。

  二、认真做好研究生延期毕业入住学生公寓相关工作

  (一)各系填写《扬州大学延期毕业学生入住公寓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请于6月27日下午5:00前报院2号楼302室,电子版发至xujx@yzu.edu.cn

  (二)研究生延期毕业入住学生公寓的,原则上搬离原宿舍。由学校根据校区宿舍资源情况就近安排。如本校区资源不能满足的,将安排至其他校区入住。

  (三)研究生延期毕业入住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收取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真做好研究生新生提前借住学生公寓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新生提前借住学生公寓的手续参照扬州大学特殊情况借住学生公寓相关流程来办理。研究生新生需先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学院审批,系辅导员集中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由学生本人办理。

  (二)各系填写《扬州大学特殊情况借住学生公寓申请表》(见附件7)、《扬州大学特殊情况借住学生公寓汇总表》(见附件8)、《扬州大学特殊情况借住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承诺书》(见附件9)。纸质版请于6月27日下午5:00前报院2号楼302室,电子版发至xujx@yzu.edu.cn

  (三)研究生新生提前借住学生公寓的,学校根据校区宿舍资源情况就近安排。如本校区资源不能满足的,将安排至其他校区入住。待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搬入学校统一安排的新生宿舍。

  再次提醒:以上三项工作均须以系为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学院将集中办理报送学校相关关责任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本科生校外居住管理办法(试行)》

      2、《扬州大学本科生走读申请表》

      3、《扬州大学本科生申请走读汇总表》

      4、《扬州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表》

      5、《扬州大学研究生申请走读汇总表》

      6、《扬州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入住公寓申请汇总表》

      7、《扬州大学特殊情况借住学生公寓申请表》

      8、《扬州大学特殊情况借住学生公寓汇总表》

      9、《扬州大学特殊情况借住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承诺书》

                                           共青团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扬州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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