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6〕21号
各系、院机关: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至7月8日结束,全校于7月9日起开始放暑假。下学期,教职员工于8月29日报到上班。2016级新生于9月3日报到,9月4日—18日入学教育和军训,9月19日正式上课。其他年级的学生于8月30-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开始上课。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学工办,放假前要对全体教师、学生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有效保护好人身及财物安全。所有持驾驶证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酒后驾车,摒弃交通陋习,杜绝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疾病预防以及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假期外出时要注意旅途安全,遵守社会公德,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要从维护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层层监管,各负其职。广大师生,尤其是假期期间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办公室、实验室(尤其是假期间对研究生开放的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3、切实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杜绝安全隐患。各系、学工办要在7月8日前,认真开展以防火灾事故、防财物被盗、防人身伤害、防意外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岗位职责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与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不留死角,检查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自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放假前,学院组织抽查。
4、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大力加强安全管理。放假期间,院综合办公室将坚持值班制度(值班表附后),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做好巡视检查、值班情况记载、事件处理和情况报告等工作,同时做好校友返校的服务工作。各系也要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值班表于放假前报院综合办公室。
5、放假期间,各系及学工办要做好实习生、暑假期间留校学习、勤工助学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醒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学生使用违章电器。
6、各系要组织完成好本学期各类教学工作的后期工作,要落实和准备好下学期各项工作,要做好新生班主任配备工作,继续教育要组织好暑期培训班相关工作,各工作口在放假初和开学前要根据工作需求,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扬州大学医学院2016年暑假值班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