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系,院机关:
由于学院动物房硬件条件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根据省动管会和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要求,学院决定即日起停止服务并进行善后处置。请在动物房饲养动物和开展实验研究的人员于9月30日前及时妥善处理动物及实验仪器设备。之后,动物房将不再开放。未及时处置的动物及仪器设备将统一处理,不再保留。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9月1日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邮编:225009E-mail:yixy@yzu.edu.cn(院长信箱)
Copyright © 2025 扬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All rights receiv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