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班团活动立项申报与经费资助制度》(医学院﹝2016﹞7号)等校、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安排,决定本学期继续在我院各班级、团支部开展优秀班团活动立项申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8月30日—9月13日;
班团上交申请书至各系辅导员处,班主任需签署意见。
2.上报学院:9月14日—21日;
各系组织审核并初评,研究确定系级观摩项目,提出院级观摩项目建议,上报学院。
3.院级评审:9月22日—9月23日;
院团委学工办组织院级评审。
4.项目公示,9月24日—27日;
学院对获奖项目进行公示。
二、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类型:项目分校级、院级及系级观摩活动。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申报,2-3年级各班至少申报一项,一年级新生军训后组织申报。
2.鼓励各评审环节采用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
3、各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动员,规范运作,及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
4、优秀班团项目申请需产生在班团申报项目之中,请各系组织好对班团活动策划的质量和数量监督。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班团活动立项申报申请表
共青团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扬州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