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机关:
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系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原则上按照“扬州大学医学院系领导班子换届‘公推直选’试行办法”(医学院党[2013]11号)执行。
二、拟成立系党总支,总支委员会构成:书记1人,委员3—5人(党员系主任一般应为总支委员)。
三、系行政班子职数与现任职数相同。
四、候选人年龄应能够任满一届(1959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五、应聘系总支书记、系主任、系副主任者均须进行自荐,并填写“系领导班子换届自荐表”(表一),于10月21日17:30前投到院综合办公室内的票箱中。
六、以系为单位召开全系教职工与党员大会,分别推荐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与副主任。推荐统计结果填入“扬州大学医学院系领导班子换届候选人选统计表”(表二),于10月24日17:30前送交院综合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