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三轮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扬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扬大委〔2009〕61号)以及《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师副高级及以下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试行)》(2009年12月制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开展第三轮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为保证聘用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轮聘用岗位数以2015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人员为基数,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先按《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师副高级及以下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试行)》(见附件1)规定的聘用条件申报岗位,学院将根据岗位设置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条件进行评选聘用。
2.11月9日-11月10日,各学系对所属人员第二轮岗位聘任履职情况,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并结合年度考核情况认真组织第二轮聘期(2013-2015年度)考核。第二轮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本轮聘任的重要依据。同时请报送全体人员的考核表和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至院综合办公室。
3.11月11日-11月16日,①各学系组织教师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评聘,无异议后,申报人签名,学系将聘用申请表及聘用汇总表报院综合办公室。②各学系组织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和工勤岗位的申报,在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并汇总(请分岗位类别汇总,见附件2),申报其他专业技术五、六、八、九级岗位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11月16日前,各学系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汇总,请将各类表格按类别分类并和申报其他专业技术五、六、八、九级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含业绩证明材料)报院综合办公室。
5.11月28日-11月30日,学校组织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和工勤岗位的评聘。
6.12月1日-12月7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结果,并上网公示。
8.12月8日-12月12日,组织签订聘用合同,材料归档。
9.本轮聘用合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聘用至实际退休时间。
10.本轮岗位聘用时所涉及到的成果、业绩等材料均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1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从正式晋升职务的时间起(同级转评人员按转评前职务时间、低职高聘人员按正式晋升职务的时间、以考代评人员按学校聘任时间)开始计算,任职年限的计算为年减年(如某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间为2005年,其任职年限为2015减2005等于10年)。“双肩挑”人员拟聘任教师岗位的通过依托学院申报。
12.以上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均以学系为单位分类汇总好送至院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ixy@yzu.edu.cn。
各学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组织申报和评聘,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严格条件、严格标准的前提下,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倾斜。评聘过程中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师副高级及以下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试行)
附件2:岗聘任各类表格
附件1、2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