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为进一步落实“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学院于2013年10月成立了第一届教授委员会。三年来,教授委员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决策参议机构,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综合改革等事关学院发展的重要事项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第一届教授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行将进行换届。现将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聘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要求:
教授委员会委员应有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宽广的学术胸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学院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热心参与公益服务;申请任职者年龄不超过57周岁;未担任校、院领导职务。
二、应聘程序:
由个人提出申请、各学系组织推荐、报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系积极做好相关推荐组织工作,并在11月21日前完成个人自荐和学系推荐工作,将个人申请和推荐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7978804)。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