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机关: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三轮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扬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扬大委〔2009〕61号)以及《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师副高级及以下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试行)》(2009年12月制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评审,评出副教授一级11人、二级22人、三级17人;讲师一级12人、二级16人、三级5人;助教一级3人、二级10人。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9日止。在此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院综合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797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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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