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毕业学生班级、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医学院〔2016〕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1、宣传发动:5月11-14日
各系组织应届毕业生学习本办法,对评定工作进行宣传发动。
2、学生申报:5月15-21日
符合参选原则条件的毕业生向各系申报并递交材料。申报者需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登记表》,并提供事迹材料(第三人称,重点突出先进性、影响性、示范性和贡献率),由院教学办提供成绩排名等相关佐证材料。
3、学系推荐:5月22-24日
申报者所在学系进行资格初审与材料把关指导,并在班主任、班级和一定范围内采取多样形式听取意见,形成民意调研材料。最终向学院团委、学工办进行推荐。
4、院级评审:5月25日-6月4日
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要求申报者面向师生充分展现个人能力与素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听取申报者汇报后,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审委员会成员为申报者直接利益相关者必须回避。并由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确定“吴登云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5、公示:6月4-9日
全院范围内公示,院团委、学工办负责受理公示期情况反映的核实以及评审委员会商定意见的反馈。如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者,将一票否决。
6、学院将为获奖同学举行颁奖仪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事迹宣讲,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另通知。
7、奖金发放:6月9-18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吴登云医学教育基金会备案、报校财务处核发奖学金。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