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兜底检查,各系主任、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系领导负责本系的检查工作,对已退休人员留下的物品和常年不打开的橱柜,必须组织进行危险化学品的清点和报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已经向学院进行过报备的危险化学品,但仍然在实验室保管的,请送至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仓库(管理员:李乐、杨晓梅)进行统一保管,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2.对检查中新发现的、尚未报备过的危险化学品,认真填写《扬州大学危险化学品兜底检查表》(见附件1),交教学办审核备案后,送至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仓库(管理员:李乐、杨晓梅)进行统一保管。在审核报备期间,按照实验室暂时存放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3.请各系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上述检查表的电子版发至:yjge@yzu.edu.cn,纸质版送至教学办,联系人:葛扬军,联系电话:87978833。
4.请各系、各实验室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此项工作,若有对此项工作检查不力或隐瞒不报、少报、漏报者,后果自负。
附件: 扬州大学危险化学品兜底检查表
教学办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