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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实验室危化品等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科研研究院(所)

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我实验室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学院决定3月27日下午全院进行实验室危化品等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实验室危化品等重点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坚决防止我实验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 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检查范围检查要求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2)。

  3. 严处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学校近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相关学院(单位)实验室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凡组织不力、检查及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扬州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予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将本单位实验室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台账(见附件3),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于2019年3月27日12点前报送教学办,联系人:魏晓云,联系电话:87998825

    按照学校要求,应继续做好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五双”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危化品采购、入库、储存、保管、发放、领取、使用及废弃物处置等工作;重点做好管制类危化品的储存、使用、流向和流量登记等台账的管理工作。根据市公安局新要求,凡是不具备存放和使用剧毒品、民用爆炸品及易制爆危化品条件的场所或实验室一律停用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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