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毕业学生班级、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吴登云奖”评定工作,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医学院〔2016〕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1、宣传发动:5月13-17日
各系组织应届毕业生学习本办法,对评定工作进行宣传发动。
2、学生申报:5月17-28日
符合参选原则条件的毕业生向各系申报并递交以下材料:
1) 《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登记表》;
2) 提供事迹材料(第三人称,重点突出先进性、影响性、示范性和贡献率);
3) 院教学办提供成绩排名等相关佐证材料;
4) “我与母校的故事”主题文章,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如“我的大学生活”“最感动的老师”“我与我的导师”“最难忘的一课”“最深刻的往事”“最美丽的校园”等,体裁、题材不限,可配图,字数800-1000字。(主题文章需在5月19日前提交)
3、学系推荐:5月29-31日
申报者所在学系进行资格初审与材料把关指导,并在班主任、班级和一定范围内采取多样形式听取意见,形成民意调研材料。最终向学院团委、学工办进行推荐。
4、院级评审:6月1日-5日
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要求申报者面向师生充分展现个人能力与素养。学院“吴登云奖”评审委员会听取申报者汇报后,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审委员会成员为申报者直接利益相关者必须回避。并由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确定2018年“吴登云奖”获奖者名单。
5、公示:6月6-10日
全院范围内公示,院团委、学工办负责受理公示期情况反映的核实以及评审委员会商定意见的反馈。如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者,将一票否决。
6、学院将为获奖同学举行颁奖仪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事迹宣讲,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另通知。
7、奖金发放:6月10-18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吴登云医学教育基金会备案、报校财务处核发奖学金。
凡申报“吴登云奖”的同学在毕业离校期间需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为学校、学院的发展献言献策,提出宝贵建议。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docx
附件2: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