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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医学院党[2019]9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体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院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应当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新时代党员新形象的正式党员;重点表彰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的党员。        

1.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清正廉洁,品德高尚。

2.业绩突出。教职工党员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应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3.热心服务。积极践行“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维护师生利益,热心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心全意服务师生和社会发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4.近两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5.教职工党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推荐名额

各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

三、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地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能够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各党支部按要求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并于6月14日前将表格纸电子版发送luwei@yzu.edu.cn邮箱,纸质版交院综合办公室。

 

附件:1. 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

      2. 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附件:

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党支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  生

年  月


入党

时间


工作

时间


职务

职称


曾 受

表 彰

情 况

(只填写2017年以来取得各级表彰的情况)

 

先   进

事   迹

简   介

 

 

(表述内容要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200-300字)

 

 

 

党支部

意  见

 

 

 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党总支

意  见

 

 

总支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院党委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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