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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校党委、院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不同类型,各类评选表彰对象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有一定影响力,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须为正式党员,近两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2.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须为正式党员,连续从事党务工作 2 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事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推荐名额

各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2019年以来已获校级及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党支部,这次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表彰程序

1.基层党组织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

2.院党委考察、审核评选。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多方面深入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征求纪检及相关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院党委对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审核评选,确定院级拟表彰对象、提出校级建议表彰对象报校党委审核评选。

3.公示。院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4.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由院党委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能够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各党支部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彰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并于5月30日前将表格纸电子版发送yixy@yzu.edu.cn邮箱,纸质版交院综合办公室。

 

附件1:建议表彰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中共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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