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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州大学医学院2021年“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毕业学生班级、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医学院〔2016〕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1、宣传发动:6月1—3日

各系组织应届毕业生学习本办法,对评定工作进行宣传发动。

2、学生申报:6月2—4日

符合参选原则条件的毕业生向系学工办申报。申报者需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登记表》,并提供事迹材料(第三人称,重点突出先进性、影响性、示范性和贡献率)、有院教学办提供的成绩排名等相关佐证材料。

3、学系推荐:6月4—7日

申报者所在学系和学工办进行资格初审与材料审核,并在班级和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后,向学院进行推荐。

4、院级评审:6月7—15日

学院吴登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答辩,听取申报者汇报后,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审委员会成员为申报者直接利益相关者必须回避。并由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确定“吴登云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5、公示:

全院范围内公示,院学工办负责受理公示期情况反映的核实以及评审委员会商定意见的反馈。如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者,将一票否决。

6、奖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吴登云医学教育基金会备案、报校财务处核发奖学金。

7、学院毕业典礼时为获奖同学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同时,还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进行事迹宣传。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附件1.docx

附件2: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docx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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