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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述职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引领作用,党总支决定开展党总支、党支部书记2021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全体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内容

各单位对标《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围绕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等方面述职。

(一)基础工作

1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支部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执行情况;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支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情况;支部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建设情况支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等。

(二)特色工作

  总支、支部创新项目、主题活动开展等特色工作情况,要突出活动亮点,展现项目或活动成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规划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分析本年度支部工作现状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今后推进支部党建工作的思路,明确下一年度支部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

三、述职和评议方法

    1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采用现场述职方式进行。院党委将召开专题述职会议,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准备PPT进行现场述职(每人6-8分钟)。

    2.组织评议考核。综合平时检查和现场述职情况,党委和参会人员将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等级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评议结果运用。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党总支、党支部及个人党内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1. 时间安排

202116,具体见学院每周工作安排。

2. 有关要求

执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梳理2021年度支部党建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切实履行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作用,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中共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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