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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各学生年级:

为了贯彻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方针,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以安全和谐的氛围迎接五一、世博会的召开,学院定于近期进行全校安全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4月25日前为自查阶段

    2、4月27日为隐患整改阶段

3、4月30日前为学院抽查阶段

     二、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1、防盗工作。主要检查各部位门窗是否安全牢固,钥匙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2、火灾隐患。主要检查电线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用电的仪器设备是否安全;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按要求进行保管;使用明火的单位(如实验室)是否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是否有违章使用电器及私接电源线的现象。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在购入、使用、保管等环节是否存在问题。

4、房屋校舍安全问题。特别要对年长破旧的校舍、楼梯扶手的安全性要认真检查。

5、制度落实情况。在建立与执行规章、落实责任制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三、检查方式

1、本次采取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各系部、教研室、学生各班级要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并要进行详细记载。

2、 要努力做到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上报学院办公室,并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进行果断处置,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总的要求就是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年级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不能流于形式。

  2、检查时既要突出重点,又不能留死角。

  3、要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有效地推动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研究生科研任务的教研室特别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各导师要把安全作为对研究生的考核要求之一。

  4、自查表请于4月27日前交办公室。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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