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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并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的决定》(教人[2010]9号),对学习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教育厅的《通知》指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是教育部会同中央新闻媒体和教育媒体组织,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投票,并经“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委员会”严格评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示范性。我省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吴邵萍老师光荣入选(事迹材料见附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是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教育部的《决定》要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为榜样,学习他们教书育人、淡泊名利、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用真情、真心、真诚关爱每一名学生,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习他们严谨笃学、刻苦钻研、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学习他们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不断加强师德修养,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成为学生爱戴、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
  各院级党组织要利用组织生活或教职工政治学习时间,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活动。要把学习楷模活动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成果,可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并利用校报、电视台、广播台、宣传橱窗等校内舆论宣传阵地进行宣传,以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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