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继续教育处2011年工作计划和学历教育工作安排,现将修订所有成人学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次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为两年半制函授、业余专升本现在有在校生的所有专业(见教学计划汇编),以及今年开始招生的7个高起本函授、业余专业。
二、修订要求
1、总体要求:与学校教务处通知(扬大教〔2011〕48号)修订普教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相结合;突出成人教育函授或业余学习特点。
2、编写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有关学院负责修订、审定、编印和上网。
修订教学大纲时,应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由课程教研组集体讨论,合理分工编写。
修订时应充分考虑专业要求和成人教育特点,明确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注意与教学计划中有关课程的相互联系和配合,避免与先修课、平行课和后续课之间的内容脱节和重复。
注意规范性和实用性。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名称(英文名称)、课程编号(见教学计划)、课程说明、课程性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先修课程、后续课程、课程的地位和作用、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内容和基本要求、学时分配、总学时、实践环节、教学方法的建议、主要教材及参考书和课程教学大纲撰写人的基本情况(学位、职称、研究方向等)。具体格式和要求参见《关于制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意见》(见继教处网页成人学历教育教务管理平台——管理规定栏目)。
3、请各学院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开展修订工作, 2011年8月完成初稿,9月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10月按专业汇编成册,报送继续教育处2套;电子版报继续教育处教学管理供上网用(上网网址(http://10.241.0.15/)。
继续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